沒有網路沒有臉書的時代,巨星都很神秘,好像有很多不為人知的私生活。
但我覺得現在要當藝人跟從政一樣難,只要稍微開始紅了就會開始有人會爆料你以前做過所有狗屁倒灶的事。
(這也是我為何不露臉的原因啊沒辦法保證這輩子不做壞事在路上被人臧到就不要露臉啊啊)
(顯示為十分不信任自己的人格)
最近有個被稱為同志天菜的男明星,被網友爆料他私生活很亂,到處亂搞是個百人斬來著。
一開始我聽到百人斬心情非常平靜,第一看我的名字也知道我不是什麼道德感太豐沛之人,
而且我身邊有位朋友也號稱是百人斬,臉書上滿滿都是他斬過的對象,
看起來是其樂也融融,所以我覺得就算就算千人斬只要是你情我願,
我覺得真的沒什麼好置喙,頂多讚一聲好體力!
(不過我只能說年輕愛風流就等老的時候還)(也不用太老差不多40就就知道)。
但這男藝人的新聞越報越誇張,不但說他會到處約砲,約不到會口出惡言,
甚至還有人爆料曾在非自願的情況下被他侵犯。
有個女網友爆料曾跟他交往過,結果這男藝人還偷摸走他的鑽石項鍊去當舖變現。
結果這男藝人不但不否認還在自己臉書承認「我從不避諱自己以前玩超大!」
關於變賣項鍊,他說幾年前自己是個窮光蛋,只是在緊要關頭變賣女方遺留下來的東西,
而且當時心想「妳這位千金不會在乎那放到已經長滿灰塵的小東西。」。
我說大哥你是吃了誠實豆沙包是不是蛤?
而且他承認這些事還有的是違法啊!如果那條手鍊是高…額我說那男藝人蓄意藏起來那就是偷竊。
如果是女生放在他家被他拿去賣掉那就是侵佔。
就算人家項鍊是在路上撿到沒還也沒拿去警察局那就是侵佔遺失物。
不管怎麼說都犯法啊,你管人家家裡有沒有錢上面有沒有灰塵,
不是你的就不該拿啊這小學老師沒教你嗎?
拿了就拿了還自己跑去跟女生說耶我把你項鍊當掉囉當了幾千塊。
該磊落的時候不磊落不該大方的時候倒是很誠實啊該讚美他嗎?
更扯的是還有人爆料,
該名男藝人約砲不成居然在路邊強迫人看他打手槍,
如果這個路邊很路邊譬如忠孝東路SOGO廣場咕咕鐘下,那就有公然猥褻的問題。
是說有人這麼大方是我大概也會留下來看一下,不過如果是以強暴脅迫的行為強逼別人看,
那就有強制罪的問題。
(是強制不是強制猥褻,因為實務上認為強制猥褻一定要有身體的接觸,如果是強迫女生幫他打手槍那就成立)
總之就是越報越多還有人爆料高中的時候被他約會強暴,
雖然不排除這時候有人趁機落井下石捏造一些有的沒的,但空穴不會來風無火不會生煙,
只能說人紅是非多,有的人是人不紅是非也蠻多的。
男歡女愛這種東西我是覺得兩邊高興不要傷害到別人怎樣都好,
把不到就罵人頂多就是沒品,但硬上還弄到違法就太誇張了。
而且這次的主角條件又不差,怎麼說也是男藝人,身材好長相又還不錯啊,
號稱台灣版美國隊長,去夜店晃一下自然會有人貼上來,幹嘛這樣老是惱羞成怒還硬上惹自己一身腥呢。
為了寫這篇文章我還去他臉書看了一下, 發現他在臉書說自己是藝術品,
以網友爆料他約砲頻繁的程度我看應該易速(吸)品吧(不懂不要問去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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