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鵰哥都是宅女小紅的忠實粉絲

 

他的Blog我們都有看 他出了兩本書我們都有買

 

不要誤會 我們不是兩個人買一本一起看這種蕩森的行為 我們活生生是一人買一本珍藏連預購的衛生紙都收藏起來那種瘋狂粉絲

 

而且鵰哥還好熱情買了三四本送朋友

 

(但沒有一本是買給我的 說要借給我看也妹尤 等我忍不住自己買了才縮 咦你自己買了喔 干)

 

害我為了買修昂還發生以下慘案

我買的明明是宅女小紅的胯下界日記跟銀魂角色書01...為什麼要把我的書單馬賽克成像個變態啊

 

金石堂你解釋啊 你解釋啊!!!

 

重點是他的第二本書裡面有一篇<<黃金變黃金>>

 

就是說台中市政府祭出一個政策 說在路上撿一公斤的狗大便可以換錢(好像是一百塊?)

 

書裡面說是從台北坐車下去撿都划算

 

人有失足馬有失蹄法律一定有漏洞

 

我們想說賽就是賽 一般人哪分得出是人賽還是狗賽呢

 

這樣根本不用出去風吹日曬撿狗賽 只要每天蹲馬桶就有收入了呀多棒呀

 

在家賺錢賣賽維生好拉風

 

我們差點興奮到差點要去台中置產了!

 

 

但是有天鵰哥跟我講電話的時候正好在排遺

 

所以我們就精算了一下發現如果一個月支出三萬的話

 

一天至少要收入1000元 也就是一天要棒10公斤的賽啊

 

一天要產出十公斤的賽那是要吃多少食物啊!!!

 

就連鵰哥這種每次都屎尿齊發的拉屎達人也辦不到!一般人怎麼可能做到呢

 

這作法仔細想想根本不實際

 

簡簡單單就破除了這個黃金變黃金的迷思

 

這就是俗話說的 真理越便越明 老祖宗的話好有智慧喔

 

另外昨天修昂的BLOG介紹了一家小揮戈 我跟鵰哥也去吃過

 

那天我去中興大學出差回來累得一個要死結果鵰哥記錯餐廳地點

 

我就提著很重的筆電跟公司資料還有中興大學的牛奶(好喝!)在內湖捷運站旁邊好徬徨

 

鵰哥大概是感受到我的殺機快要從喉頭噴租乃 就隨便指著一家路邊的店說「吃這個好不好」

 

我想說小火鍋這種東西也不會難吃到哪裡去 就大包小包的進去了

 

因為我們進去已經八點多人 沒有幾桌人 一進去老闆娘就鎖定我們了

 

還在看菜單老闆娘就說「不然一個煮的一個烤的啦 啊就這樣好不好」

 

我跟鵰哥腦波都弱到要命 平常就沒什麼主見只要有人建議我們馬上就說好啊好啊

 

然後老闆娘手腳非常妹 蘇的一聲鍋啊烤盤什麼都擺好了 呈現一個現在說不要也來不及的態勢

 

其實實際吃起來到底是怎樣我不太記得了 但話說回來讓我沒什麼印象的食物應該也不是特別美味才對

 

我只記得老闆娘真的就如修昂說得是FBI退役 無論我們在做什麼他都會注意到然後過來指導

 

還一直叮嚀我們「肉要烤久一點比較好吃 不准翻面!!!」

 

鵰哥一開始很反骨 只要烤熟了他就夾起來包菜吃掉

 

但後來我們發現真的是烤久一點比較好吃啦

 

 

還有他裡面不要錢的飲料都很詭異

 

有一種看起來白白的很沒殺傷力飲料我喝一口酸得我胃都要穿孔了

 

我跟服務生討水喝 結果他從放食材的冰箱拿出一罐林鳳營家庭號的罐子 從裡面倒冰水給我

 

實在是好居家的感覺

 

什麼好新鮮 好鮮甜 統統沒感覺啊 是不難吃 但只覺得普普通通日子又過了一天阿捏

 

而且不知道為什麼吃到後來我們好累還有點茫 可能是牛奶從台中帶回來發酵變酒精了

 

開始玩弄食物拿火鍋菜盤來火烤

 

豆腐豬血糕絲瓜都拿來烤 (可以看到鵰哥已經呈現一個斜躺的姿勢)

 

這時候控制慾很強的老闆娘大概覺得我們兩個是醉漢 也沒有過來阻撓我們免得我們砸店

 

烤豆腐.jpg  

會讓我們這麼不留情面的戲弄食物的店家

 

真的不是什麼會讓人印象深刻美味的店啊

 

這算是又破除了一個修昂迷思嗎?

 

話說我也是因為看了修昂才開始寫BLOG 然後文風也是抄襲向他致敬

 

結果現在一直吐他嘈真是過河拆橋忘恩負義 應該沒人想跟我做朋友惹!

 

(是說修昂本來也不是我朋友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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