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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美門.jpg

常常會有網友問我

我去警察局告對方詐欺啦 我去警察局告對方過失傷害啦

請問我能拿多少錢回來呢/我可以要求多少賠償呢

我的回答通常都是「沒有半毛」

這時候對方通常就會陷入歇斯底里說 怎麼會呢 哎呀 他真的騙了我的錢啊

他真的闖紅燈把我撞飛啦 哎呀律師你幫幫我呀 哎呀法律都保護壞人

哎呀哎呀哎呀哎呀哎呀哎呀哎呀哎呀哎呀

 

不是這樣的 這位大嬸你坐下來喝口水喘口氣

刑事程序只會讓被告被科罰金被抓去關

但不管金錢損害賠償的事情

如果你告對方的目的是想要獲得民事賠償 走刑事就是走錯路了應該要走民事程序

趕緊回頭是岸啊

但如果你想告對方刑事又想告對方民事

有個好方法就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哆拉a夢掏出道具的配樂)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 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

譬如說你有走在路上車撞了  你想要告對方刑事的過失傷害 又想要對方賠你醫藥費跟精神損失

這時候就可以利用刑事附帶民事這種方式提告

不過要注意的是 附帶民事訴訟只能在「審判程序中」提起 也就是要在「檢察官起訴」後才能向法官提起

所以千萬不要在偵查程序中跟檢察官說你要附帶提出民事訴訟那沒用的喔

(審判中於一審或二審程序中皆可提出)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最大的好處就是不用繳裁判費,而且在刑事程序中,檢察官會蒐集相關資證,免去很多民事舉證責任的困擾,

缺點就是需要等刑事程序進行後再移到民事 會耗時較久

另外就是刑事附帶民事只能請求因犯罪而受有損害的部份 如果非因犯罪受有損失的部份還是要另外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大家對刑事附帶提起民事訴訟還有疑問

歡迎到留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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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毛(陳宇安)律師

​匡正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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