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去演講 最常被問到的問題就是要如何增進自己的法律知識

 

還有要怎麼判斷新聞報導講的恐龍法官到底恐不恐龍

 

其實我覺得這問題好難答啊 想增進法律知識那那那就去買我的書啊(看我多麼開宗明義)

 

(請估狗 巴毛 防小人法律應對術 謝謝)

 

因為我覺得沒念過法律 真的很難判斷一個判決到底有沒有問題

 

不過 我想看一下判決書原文 至少可以理解一下法官判決的理由

 

而不是隨著閱讀障礙/表達障礙/扭曲高手 的記者們亂罵一通

 

(不 我不討厭所有的記者 記者也有好的 但因為裡面有一個丁元凱 整個水準都被拉低了低到深不見底)

 

所以先來教教大家怎麼查判決吧

 

第一步就是先搜尋司法院的網站

司法院  

點進去

左邊有一個查詢服務

查詢  

找到右邊的裁判書查詢

判決書  

然後就會進到這個查詢網站

 

這邊的空格不用全填 所以不知道裁判字號也沒有關係

 

最重要的法院跟關鍵字有填就好

 

通常新聞都會寫說是哪個法院判決 第一個欄位就下拉選那個法院

 

關鍵字我拿之前打死小偷防衛過當那個案例當例子

 

就輸入防衛過當 

 

(如果要輸入標點符號記得用全形)

防衛過當  

按查詢

 

就會跑出你要查的案子 當然輸入越多條件越精準

 

輸入當事人的姓名也可以

 

我有輸入年份所以只跑出一個 

答案  

 

 

如果輸入條件比較模糊或是輸入過失致死這種很多案件的關鍵字

 

可能會跑出很多條

 

就要逐一打開看看是不是你要查的那件

 

不過照判決時間查就不會差太多啦

 

點進去就可以看到判決了

莽夫  

一般一個判決最前面會是當事人資料

 

判決主文  

 

跟判決理由

 

主文就是寫判什麼徒刑或是罰金

 

判決理由就是為什麼這樣判

 

 

兩者都是記者很愛動手腳的地方

 

譬如這個案件明明就是緩刑 記者都寫得好像有罪要抓去關了一樣

 

至於判決理由 我節錄一段給大家看


(三)復查,被告於警詢、偵查及本院審理中供陳:伊是用右手繞 過張俊卿後頸部,拉住他衣領,並以左手推他左臉,一開始 伊比較用力,之後因為張俊卿有掙扎,並且看起來有喘不過 氣的樣子,手也開始抖,而且臉色蒼白,伊拉住衣領的手就 有鬆開一點等語(詳見偵卷第8 頁背面至第9 頁、相卷第60 至62頁、本院卷第39至41頁),且被告亦自承伊知道拉住被 害人張俊卿衣領可能造成他窒息等語(詳見相卷第61頁)綦 詳,而被告為具有一般生活經驗之成年人,對於戴有口罩、 遭被告以左手施力推壓左臉並以右手反向緊拉衣領之被害人 ,於案發當時已有喘不過氣、臉色蒼白、手部發抖等情形, 若持續拉緊被害人衣領,極易使其無法呼吸,發生死亡之結 果,此乃被告依其智識及觀察被害人當時狀況所能注意之事 ;被告對此,既應注意能注意,卻疏於注意,仍持續壓制被 害人張俊卿之頭部並緊拉其衣領,致被害人呼吸困難,終造 成窒息及心肌缺氧缺血的急性心肌梗塞,導致呼吸性休克及 心臟性休克而死亡,自不能謂無疏於注意之過失。

 

其實我覺得法官說理很清楚啊

 

之後也有寫為何只給予緩刑

 

喔對了大家可以按友善列印 我覺得列印介面下比較清爽好讀

 

或是印下來 我個人是喜歡印下來因為司法院的排版很難看

 

行距太窄字距也太擠 就是一個貼ptt會被噓的概念

 

常常看到眼花或是跳行 所以我是都印下來看啦

 

 

判決通常在宣判後五天左右會上網公告(只有判決喔 起訴書跟不起訴書沒有)

 

通常不是社會矚目案件 記者是不會在宣判當天跑去旁邊然後發新聞的

 

所以

 

如果以後大家在新聞媒體又看到記者下個斗大標題寫「恐龍法官」之類的

 

八成就是記者逛司法院網站逛到什麼新判決就抓來當素材

 

  

我想人品跟邏輯要比記者好都不是什麼難事

 

記者找得到你一定也找得到

 

而且希望大家都能好好閱讀判決之後

 

再去判斷法官的判決有沒有道理

 

而不是看了新聞或是PTT就趕緊跟著罵啊

 


 

開頭是我最近很喜歡的大陸網紅趴批講

 

看他很抒壓 重點是他不會哪天發瘋就開始發表一些無知言論批評台灣司法

 

很多我之前愛的部落客每次一跟著新聞批評法律我都會默默覺得他們智商好低就看不下去

 

 

司法不是不能批評啦 很多法律系教授也會批評

 

但是!!!!法律系教授批評跟鄉民批評那是兩個檔次啊!!!!!

 

大家一起來讀判決增加當個打臉王吧!!!!

 

 

讀判決之餘也要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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