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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新莊聯合圖書館演講


適逢頂新一審判決無罪 所以演講的時候也順便講了這個議題


當場我有問對這個判決覺得法官很糟很生氣的舉手


全場幾乎都舉手了


但等我解釋完 再問一次 還是覺得法官很可惡的舉手


就沒人舉手了 我當場感動到快要哭出來



結果回家一上臉書就看到這位星座大師用星象看國事 用無知論判決 還惱羞成怒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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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經典的「我不懂法律啦 我不會調查啦 什麼法官檢察官我不會分啦」 


但這個判決我覺得吼blahblahblah(下略三千字)


用星象論國事就算了 反正我們也很愛抽國運籤 就當現在是春秋戰國時代或還有欽天監就算了


但明明不懂的事情還出來大放厥詞 人家客客氣氣跟你解釋還惱羞成怒


標準的自己的專業是專業 別人的專業是大便



頂新一審無罪 問題在哪裡


一堆人忙著去罵法官 


但根據法院新聞稿(判決書還沒出來 不過我想無腦的人也不管判決書有沒有出來吧 反正他們也看不懂)


法官認為頂新無罪 是因為檢察官舉證不足


沒有證據就不能判刑


雖然法官判決是自由心證 但所謂自由心證是「依據法庭上呈現的證據 做出心證判決」


不是沒有證據也沒關係想怎樣就怎樣 這是法治的台灣 不是北韓 他們是法官 不是隨便想射個飛彈炸自己都可以的金正恩!!


為什麼要強調「法庭上」的證據


因為現在很多人對頂新的油很毒 很髒 很黑心 是病死豬肉熬製的油 這些「證據」 都是報紙上看來的從名嘴那聽來的


但我們的記者名嘴不查證亂講話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在報紙上隨便高興怎麼講都可以


越聳動越好 這樣點閱率才高啊


(這時候不婊一下友驊我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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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你叫那些名嘴去法院作證他敢嗎 他不敢啊 因為電視上亂講就算了 


到法院亂講是偽證罪欸他怎麼敢講


洪仲丘的時候是這樣 到頂新案還是這樣


大家平常罵記者罵名嘴 出事了又什麼都聽信記者跟名嘴




那這個判決真的沒問題了嗎


不 只是問題不出在法官 出在檢察官


還蒐集不到足夠的證據 為了順應民意 為了邀功硬是起訴


跑到越南照了張豬肉攤的照片就說 來 你看 頂新的油都是用病死豬熬製的


講這種話誰信啊 我看到有人說就像找不到兇刀 


然後隨便去買把菜刀塞兇手手上然後跟法官說你看這就是兇刀


如果法官信了那才真的是腦子破洞


頂新的案子罪證不足 檢察官卻為了邀功 為了順應民意


不惜作假筆錄就為了起訴魏應充


作假筆錄是作假讓魏應充起訴 不是作假讓他脫罪 


偵查庭的錄音顯示,檢察官問常梅峰:「採購政策是否要向魏應充報告?」,


常回答:「一般這種採購,老闆通常不會管太多,因為油脂市場跟股票一樣,


每天的價格跳動很厲害,老闆無法掌握,所以沒有能力管這些東西,也沒有能力下意見」。


但反過來看偵查庭的訊問筆錄,卻記載:「老闆魏應充通常對採購下意見,因為價格不好控制」。


這就是為了立功作假起訴魏應充,結果最後筆錄不實當然沒辦法判刑啊!!


結果現在又有人在跳針因為行政一體所以檢察官都是國民黨的奸細


如果罪證不足不起訴 都是國民黨害的


結果為了順應民意 造假起訴 又是國民黨害的


怎樣都是國民黨害的 就像自殺不能解決問題 多想三分鐘 你可以把問題都推給國民黨


多好用 你看qn不就實行了嗎



很多人以為法官可以自行蒐證


其實法官的工作不包括主動調查蒐證 那是檢察官的工作


如果法官的工作還含調查跟蒐證 那就失去審判超然獨立的地位了


所以法官只能根據檢察官提出的證據判斷罪刑有沒有成立


罪證不足當然是無罪


因為無罪推定原則 沒辦法證明他有罪就是無罪


你說蘇建和三人真的沒有殺人嗎? 只有他們自己知道


但就是因為我們沒辦法證明他有殺人 所以就是無罪


你說美國辛普森沒有殺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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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 不是這個辛普森 抱歉)


不知道啊 全美國一半以上的人都覺得他殺了他老婆 但就是沒有證據


但不知道 不能證明 在法律上來講就是無罪


(有人私訊給我說為什麼頂新在油裡面添加有害人體的物品法官故意忽略 我問他說那有什麼證據證明他有添加


他居然回我「我還在找啊!!」


幹 是要氣死我是不是)


那你說如果無罪 那頂新的油就沒問題嗎(還真的有人私訊我說是不是覺得頂新的油沒問題)


當然不是 拿劣質油騙我是高價油當然有問題


就像有的人會說那精煉過的尿你要喝嗎


當然不要 要喝你去喝


但精煉過的尿能不能拿出來賣 能不能喝 跟 精煉過的尿對人體有沒有傷害


這是兩回事


太空人不是都喝自己精煉過的尿嗎?他們也沒死在外太空


但你說精煉的尿如果假裝成高級純水來賣那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不是刑法不處罰 就是對的 


就像王如玄買賣軍宅就算合法 


可如果從買賣軍宅這件事可以看出他就是個見錢眼開的人 這種人品的副總統你要投他嗎?


頂新無罪 那他的油就可以吃嗎 所以你要繼續買頂新的商品嗎


說什麼傻話 當然不要啊


再說一次罪證不足只是不能證明他的油有害人體 不能證明油有害 不等於 油完全沒有問題


你叫我去買頂新的油我也不要 他這麼不老實 


當然還是要繼續抵制頂新 拒喝林鳳營(是說我本來就不愛林鳳營 不覺得喝完嘴巴很不清爽黏黏的嗎)


你說食安相關法律是不是太輕 是不是有問題


我也覺得應該修法 不然現在以現在的法律 要舉證實在很困難 罰責也太輕


可這是立委的問題 不是法官的問題


你要說現在國會KMT過半 所以修法不過都要怪國民黨 


我覺得也不是沒有道理 就趁這次選舉看看一些小黨有在關注食安問題的


就投他吧 看看能不能修法成功



只是不該把所有問題的推給法官讓他們去背黑鍋


法律是門專業 但不是非法律系非法官非律師就不能討論法律


昨天去演講 很多在座的長輩 叔叔阿姨都不是法律專業 但他們的法律常識很豐富


討論起來很過癮


當你要討論專業的議題時 是不是自己也應該補充一下相關的知識 尊重別人的專業


而不是星座專家 成衣業者 劈腿作家 愛敲邊鼓討好鄉民的插畫家 清新小幸運女歌手 


都可以出來說「我是不懂法律啦」「我是不會調查啦」然後接著大放厥詞講一堆語無倫次的評論

 

被打臉又說   你們高知識份子了不起啦 專業了不起 用知識霸凌我們 


跟你講正確的法律知識就叫霸凌 那我可以說你們一天到晚用無知腦殘霸凌整個國家嗎


不要拿毫無法律知識的插畫家畫的幻想文來叫我證明他說的不對


一天到晚幻想造假造謠 然後叫人證明他說的不對  無中生有卻要人家去證明他錯 

不是應該他先拿證據出來他說的是對的嗎



大家很愛講一句話 我們是民主的台灣


但這句話只講了一半


我們不只是民主的台灣 我們是民主法治的台灣


新聞很愛講 判決不符民意


可是一個法治國家的判決 是應該要以民意為依歸的嗎?


如果一切不順民意的都是恐龍判決 那以後都不要法官不要檢察官


i-voting就好了 法官檢察官一個月薪水那麼高 這樣不知道可以省多少



法庭上看的是證據 不是輿論 也不應該媚於民意


這才是法治社會的可貴




這兩天的臉書跟留言真的是氣死我


別人鬼扯我去打臉是我的習慣 尤其你到我臉書鬼扯我不打你臉我難過


然後每次有人被打到臉腫起來就說一言堂啦 讀法律了不起喔


我要是一言堂我早就把跟我意見不合的人都封鎖了


但我從不封鎖人 (除了廣告) 喜歡秀下限我就給你舞台


只是你可以反駁我 我當然也可以反駁你


不要每次講不過我就開始跳針一言堂好嗎!!!!


氣死我了我要去做布丁壓壓驚


記得點點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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